2020年2月5日 星期三

Q: 依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條文 第 28 條之 1 規定, 105 年 5 月 19日以前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才能申請納管、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申請特定工廠登記,請問低污染定義是什麼?


A: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條文第 28 條之 7 第 3 項規定, 有關 低污染
之認定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目前由經濟
部會集有關機關研商中, 尚待相關子法訂定後,方能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