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 星期三

Q: 請問納管輔導金和營運管理金怎麼計算 收取金額會運用在什 麼地方?


A:
依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條文第 28 條之 7 第 3 項規定, 營運管理
金與納管輔導金之數額、繳交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 ,由
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爰 目前由經濟部會集有關機
關研商中。
另依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條文 第 28 條之 7 第 2 項規定, 收取之
營運管理金及納管輔導金 應專用於未登記工廠之管理、輔導及
周邊公共設施改善,並優先運用於廢(污)水處理及排放機
制、空氣污染之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