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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5日 星期三

Q:工廠位曾文水庫下游玉井望明里農牧用地,為水源保護區, 可以變更地目嗎?


A: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屬區域計畫規定之第一級環境敏感區第20項,不得申請納管及用地變更。惟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該等地區仍得設立低污染性工廠,爰此,得申請納管及用地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