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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變更使用 農地工廠合法化申請 不動產登記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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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5日 星期三
Q: 1.已有臨時廠登,是否直接換證? 2.廠登二階段環保污水排放的部分,因農業用地旁邊排水溝都屬 於農業灌溉水溝,因而無法排入污水,低污染用水是否有解套?
A:
1.已取得臨登業者,依規定在原臨時登記事項範圍內,得於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起
2年內向縣市政府工業單位換發申請特登。
2.廢污水排放農田水利會目前均不受理搭排事宜。另低污染既有未登廠按本法相關
規定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得以補助或輔導方式推動廢(污)水相關處理與排
放機制之協助及規劃;必要時,得組成專案小組協調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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