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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5日 星期三

Q:1.土地為長輩,工廠由兒子經營,負責人為媳婦,要如何申請? 2.土地目前為特定農業區是否有影響?


A:
1.應由工廠之負責人或隸屬之事業主體之負責人依特登辦法填妥申請表單及備齊
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2.土地目前為特農區說明如下:(1)105年5月19日前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須申請
納管並完成改善,進而可申請特登。(2)農委會將提供重要農業生產專區區位
圖、範圍等資料,由經濟部公告為不得納管地區,不屬於公告地區之農地工
廠,以納管為原則。(3)坐落於特農區已取得特登者,即無涉及優良農地認定
,亦可申請辦理土地變更。